根据国务院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5万吨/年苯酐、2万吨/年增塑剂及10万吨/年不饱和树脂项目的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5万吨/年苯酐、2万吨/年增塑剂及10万吨/年不饱和树脂项目
2、项目概要
建设单位:贵州岑文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瓮安工业园区算水坝基础工业区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150亩,生产用建筑面积16793m2;建设5万吨/年苯酐生产装置及配套设施;建设2万吨/年增塑剂生产装置,包括1.5万吨/年邻苯二甲酸二甲酯和0.5万吨/年邻苯二甲酸二乙酯生产装置及配套设施;建设10万吨/年不饱和树脂生产装置,包括5万吨邻苯类不饱和树脂及5万吨乙烯基不饱和树脂生产装置及配套设施。
投资规模:96190.8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贵州岑文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犀颖
联系电话:1771495757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滕丹
联系电话:13984110906
邮箱:1192681060@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开展前期工作(含资料收集、现场踏看等)→开展环评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反馈公众意见)→《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评审→根据专家意见修改报告书→报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审批。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①对建设项目进行系统的分析,对项目建设后污染物的产生量、排放量进行定量计算。
②对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与评价。
③预测及评价建设项目对环境空气、地表水、声学环境等的影响范围和程度。
④评价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的影响程度。
⑤对拟定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的有效性进行分析论证。
⑥评价项目与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符合性,对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可行性做出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对5万吨/年苯酐、2万吨/年增塑剂及10万吨/年不饱和树脂项目的意见和看法。
2、征求公众对5万吨/年苯酐、2万吨/年增塑剂及10万吨/年不饱和树脂项目建成后关心的环境问题。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报告书第一次公示后,公众提出意见可在10个工作日内与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等以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直接联系。
公示有效时间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贵州岑文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