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磷化工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第二次环保公告)

时间:2018年09月30日 信息来源:瓮安经济开发区 作者:佚名点击: 字体: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根据国家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

  一、跟踪评价概述

  项目名称:瓮安县磷化工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项目概要:《瓮安县磷化工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2年2月17日获得了省环保厅的批复(黔环函〔2012〕58号),批复总面积35.04km2。经过多年建设,瓮安县磷化工工业园区经济实力和区域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本次跟踪评价范围为磷化工工业集聚区和银盏轻工业集聚区两部分,其中磷化工工业集聚区规划面积28.5km2,由位于县城北面的羊子坪-木老坪片区和西面的青坑片区组成;银盏轻工业聚集区规划面积6.54km2。本次跟踪评价涉及园区周边的敏感目标,重点关注区域大气、水(包括地下水)、土壤、生态等环境要素的变化情况。

  二、环境质量现状及变化趋势

  (1)大气

  根据现状监测结果可看出:瓮安县磷化工工业园区内及周边各监测点,SO2、NO2、PM10、PM2.5、CO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氟化物、硫酸雾、氯化氢、P2O5、氨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要求;非甲烷总烃一次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6297-1996)详解中标准。

  与原环评2011年时相比,八个监测点位中SO2、NO2、PM10、NH3、氟化物最大浓度值占标率均有所上升,其余当时未监测因子无法对比,说明园区整体大气环境质量呈下降趋势。

  (2)地表水

  现状监测结果显示,W4、W5、W6、W7断面的化学需氧量超标,监测期间超标率为100%;W4、W5、W6、W7、W9、W10断面的总磷超标,监测期间超标率均为100%;W4、W5、W6、W7、W12断面的溶解氧超标,监测期间超标率均为100%;W4、W5、W6断面的高锰酸盐指数超标,监测期间超标率分别为75%、75%、25%。其余点位的监测因子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标准要求。

  在地表水环境现状评价的基础上,对照原环评的监测结果分析知,园区建设以来,区内及周边水体中各污染物浓度均有所上升。尤其是区内瓮安河、席子河化学需氧量、溶解氧、总磷、高锰酸盐指数等均超标较多,主要原因是园区企业增多,污水处理排污量逐年增加,造成对周边水体水质的影响。

  (3)声环境

  监测期间各个监测点位昼间和夜间噪声均在《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3类标准值范围内,表明工业园区声环境质量较好。

  对比本次环评噪声昼间、夜间监测值与原环评(2011年)期间噪声监测分析,原环评设置了五个监测点位,分别对应于本次环评的N4、N3、N11、N12、N10五个点位,由对比数据可以看出,工业园区内各声环境功能区的噪声值与原环评时的噪声值有所下降。

  (4)地下水环境

  根据现状监测结果表明,除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两项监测因子超标外,其余各项指标可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主要原因是监测点位均为村民用水井,存在较大的生活污染源,导致细菌类超标严重。

  工业园区目前地下水中高锰酸盐指数增幅较大,原环评阶段均未检出,可见工业园区的建设对地下水水质有影响,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两项因子均超标,其余监测因子可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要求。

  (5)土壤环境

  按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的基本项目进行评价,由评价结果可知,评价区域内土壤各项指标均满足标准要求,总体土壤质量良好。能够达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工业园区内土壤现状与2011年监测结果相比,砷、汞有所上升,其他监测因子的数值均有所下降。

  (6)底泥

  原环评(2011年)未设置底泥监测断面,本次评价无法分析与原环评阶段对比结果。

  三、入园企业情况回顾及环境管理回顾分析

  工业园区内未建设供热中心,所有企业供热由企业自建锅炉供给。园区前十位主要废气污染源依次为: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金正大诺泰尔化学有限公司、瓮安县龙马磷业有限公司、贵州省瓮安县兴农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瓮安县成功磷化有限公司、瓮安县龙腾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瓮安县龙腾磷化工有限公司、瓮安煤矿有限公司、浙江浦峰集团瓮安水泥厂有限责任公司、瓮安县日升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主要废气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

  由园区建成区内主要污染企业废水污染物等标污染负荷评价结果可见,前十位主要废水污染企业依次为:金正大诺泰尔化学有限公司、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瓮安县龙腾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瓮安县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瓮安煤矿有限公司、瓮安县老满血灌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瓮安县龙腾磷化工有限公司、贵州省瓮安县利农食品有限公司、瓮安县满姐食品有限公司、贵州瓮安润和木业有限公司。主要废水污染物依次为:COD、NH3、TP。

  工业区废气污染物排放量未超出原有批复环评中估算的总量。但生活污水未做到回用,不外排。

  瓮安县磷化工工业园区管委会及县环保局对区内的污染物排放、污染控制措施运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执行等方面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园区制定了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并构建了以管委会为核心、各部门分工负责的环境管理体系。园区成立了环保科室,建立了环境管理制度,具备环境应急反应能力。建议化工园加强和环境监测站的联系。园区对环境质量、污染源等的监督监测尚未完全到位,部分监测项目、监测点位还需进一步完善。为保证园区的健康发展,工业园区需注意在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和完善各项硬件设施等方面作出更大的努力,使整个环境管理体系更加和谐有力。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要点

  对照开发区总体规划、原环评及其批复的要求,本次跟踪性评价采用实地勘查、走访公众、现状监测、数据分析等方式对开发区开发强度、产业布局、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环境质量变化、企业污染控制措施、生态建设、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公众参与等方面内容进行了全面的跟踪性分析与评价,得出以下结论:

  工业园区内主要产业以磷化工工业、精细化工、轻工等产业为主体,虽形成了一定的产业集群和产业链雏形,但生态产业链还不完善,与之相关的上、下游产品的开发和企业仍较少,缺少龙头企业。开发区建区以来实施了一系列环境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区域污染问题得到了一定的控制,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但仍不容可观。开发区环保基础设施基本建设到位,产业布局基本合理,环境管理及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预案较为完善,产业定位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综上分析,开发区在通过贯彻循环经济理念,进一步科学招商选商,构建生态型产业链,落实节能减排任务,加强开发区内各河道的综合整治工作,严格能源结构管理,落实生态建设要求,强化环境管理体制的前提下,污水处理、集中供热等基础设施有效地运行,各类污染物排放得到较好的控制,对区域及各保护目标的环境影响可进一步降低,区域环境基本能够满足功能要求,可实现开发区的可持续发展。

  五、公众查阅环评文件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有效时间为10个工作日,即2018年9月18日——9月30日。上述公告期间,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将为广大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有关单位或个人可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索取环评文件简本。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环评公众参与的范围和对象为瓮安县社会各界人士。拟采取的公众参与方式主要为公示和公众调查,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认为园区的开发建设对当地的经济发展作用如何?

  2、公众认为园区的总体布局、产业定位是否合理?

  3、公众认为区域水、气、声、土壤环境现状如何?

  4、公众认为园区建设过程中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现状如何?

  5、公众对截至目前园区环保工作的总体评价如何?

  6、公众对区域进一步开发建设的态度是什么?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公告将以网站公示的方式进行,并向项目周围个人发放公众调查表。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有效时间为10个工作日,2018年9月18日——9月30日。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在公告有效期内,可同时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外抄送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九、当地环保部门、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⑴ 环评单位

  浙江和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058号)

  联系电话:13957014949

  联 系 人:黄斌

  联系地址:贵阳市中华北路181号经信委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206室

  E-mail地址:584356763@qq.com

  ⑵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贵州瓮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董洪

  联系电话:0854-2879903

  ⑶ 审批单位

  贵州省环境保护厅环评处   电话:0851-85571099


  贵州瓮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