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名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11400吨/年新材料有机锡催化剂生产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相关环保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11400吨/年新材料有机锡催化剂生产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贵州名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瓮安县工业园区精细化工产业中试基地通用厂房
生产规模:年生产11400吨有机锡催化剂
投资金额:23000万元
建设内容:占地面积33.25亩,建设生产厂房、仓库、中控室、办公综合楼以及其他配套设施、建筑物,并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等相关公用工程,厂房内安装反应釜、分馏塔等生产设备。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贵州名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8-6296-9789
联系人:张总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贵州省化工研究院
联系人:袁工
联系方式:187-9871-8935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晒田坝路1号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见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该项目选址及项目环境保护问题有何要求和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
1、电话联系我单位项目负责人。
2、可直接将书面材料寄送至我单位。
贵州名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