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和贵州省相关要求,为保护项目周围受影响利益群体,现公告年产150吨间苯三酚、年产1100吨农药原药及年产400吨农药制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事宜,相关个人或单位可对该项目环保工作提出自己的意见与建议。
一、建设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150吨间苯三酚、年产1100吨农药原药及年产400吨农药制剂项目
(2)建设单位:贵州岑文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瓮安县经济开发区算水坝精细化工园区(贵州岑文化学厂区内)
(4)建设性质:新建
(5)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占地面积7亩,建筑面积4100平方米,年产150吨间苯三酚;年产1100吨农药原药(98%吡氟酰草胺100吨、95%二甲四氯酸500吨、95%二甲四氯钠盐200吨、95%二甲四氯酸异辛酯100吨、97%辛酰溴苯腈200吨)及年产400吨农药制剂(13%二甲四氯钠盐200吨、400g/L二甲溴苯腈200吨),废水处理车间、离心车间、装置车间及仓库。
二、建设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贵州岑文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戴工
联系人电话:13951158704
邮箱:1045547762 qq.com
地址:瓮安县经济开发区算水坝精细化工园区(贵州岑文化学厂区内)
三、环评单位情况:
环评单位:贵州方舟安环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18166778925
邮箱:2459931687 qq.com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观山湖区诚信北路8号绿地联盛国际6,7号楼(6)1单元16层4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下载地址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kRB0Nbpkk0b9T4hogBoHjw(提取码:1234)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具体格式见附件,个人和企业可自行下载后,对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相关的意见与要求,团体单位提出意见后必须加盖公章。公众意见表填写完成后及时与建设单位或则环评单位进行联系提交意见表原件或则将意见表进行扫描牌照后传至邮箱内。
六、意见提交期限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七、公示日期及方式
(一)通过网络平台公开,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二)通过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公开,且在征求意见的10个工作日内公开信息不得少于2次;
(三)通过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知悉的场所张贴公告的方式公开,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发布单位:贵州岑文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