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经济开发区五举措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时间:2017年07月11日 信息来源:瓮安经济开发区 作者:蔡灿点击: 字体:

  2016年,瓮安经济开发区成为我省第一批清洁生产试点示范园区,为推进清洁生产工作,瓮安经济开发区采取管委会统一指导,企业为审核主体,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为支撑,配套财政激励措施的清洁生产审核模式,得到省、州领导的支持。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瓮安经济开发区高度重视清洁生产工作,成立了以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为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瓮安经济开发区清洁生产工作小组,明确工作小组职责。制定了瓮安经济开发区清洁生产工作方案,确定清洁生产目标及任务。下设办公室在瓮安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局,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日常事务,确保清洁生产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是加大宣传,强化培训。组织规模以上企业、相关部门人员召开清洁生产动员大会,宣布清洁生产推行政策,鼓励企业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先后组织开展了两次清洁生产现场培训会议,共培训160人次,邀请省、州专业人士到场指导,宣传贯彻清洁生产理念。组织园区清洁生产相关人员和企业积极参与清洁生产在线培训,目前平台注册企业近40家,注册人数148人,通过考核人数54人。


  三是分类指导,专人对接。根据不同企业类型,分别指定专员对接指导,深入企业考察。宣讲清洁生产理念及推行政策,取得企业领导的理解和支持;了解企业技术工艺、设备、能源资源消耗、污染物排放、环境管理等清洁生产现状;指导企业收集整理清洁生产资料及清洁生产方案的实施。


  四是加大扶持,激励企业。为鼓励企业开展整体清洁生产审核,提高企业积极性,在省经信委补助30万资金的基础上,进一步追加财政补助,对清洁生产审核企业予以启动资金补助,并争取省经信委的支持,从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中予以资金支持,从而达到园区整体清洁生产审核政府购买相关服务。


  五是依托服务机构,明确责任。聘请贵州省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协会下属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评价中心作为园区整体清洁生产审核的第三方服务机构,企业作为清洁生产审核主体,分别与第三方服务机构签订清洁生产咨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确保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有序和快速开展。目前,已完成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编制企业6家,启动第一批整体清洁生产审核企业30余家。全面实施后,可实现经济效益1.3亿元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8.5%,工业废渣综合利用率达到60%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7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