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经管委发【2017】49 号关于成立开发区(银盏镇)河流水库环境保护“河(库)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时间:2017年06月29日 信息来源:瓮安经济开发区 作者:佚名点击: 字体:

  开发区各办、部、委、局、中心、各村(社区)、镇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镇)河流水库环境污染治理,改善瓮安河流域水体水质,保障沿岸居民生产、生活用水安全,根据《中共瓮安县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瓮安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瓮党办发〔2017〕3号)、《瓮安县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瓮党办发〔2017〕6号)的通知精神,经开发区管委会研究,决定成立开发区(银盏镇)河流水库环境保护“河(库)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林才(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镇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李生杰(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镇长)

  

  副  组  长:余  波(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局长、镇副镇长)

  

  成      员:兰华丽(开发区办公室主任)

  

  兰仕华(开发区政法综治局局长、镇人大主席)

  

  王  芳(开发区党群工作部部长、镇党委副书记)

  

  王晓安(开发区城镇综合综合执法局局长)

  

  杨忠远(开发区农村工作局局长)

  

  刘人毅(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局长、镇副镇长)

  

  陈  康(开发区政务中心主任、镇副镇长)

  

  欧  伟(开发区产业发展局局长)

  

  李文奎(开发区公安分局局长)

  

  刘兴祥(开发区监察审计局副局长、镇纪委书记)

  

  犹家贸(开发区财政局副局长)

  

  周庆华(穿洞村党支部书记)

  

  王廷照(大寨坪社区党支部书记)

  

  顾吉云(新华村党支部书记)

  

  李泽法(木老坪社区党支部书记)

  

  李  军(印山村党支部书记)

  

  喻泽权(鱼河社区党支部书记)

  

  张有富(玉华社区党支部书记)

  

  李大全(银盏社区党支部书记)

  

  卢怡利(飞练社区党支部书记)

  

  陈家华(太平社区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开发区规划建设局,由余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董洪同志负责有关日常事务工作。

  

  2017年6月29日

  

  贵州瓮安经济开发区办公室           2017年6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