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程序
城乡建设科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两份)
收取所需资料并初审----复审----发证----资料存档
二、所需资料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两份);
2、《贵州省建设工程项目备案表》(原件);
3、项目批准文件(审原件收复印件);
4、投资计划(审原件收复印件);
5、项目法人(甲方)开户银行存入的资金证明(原件);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原件收复印件);
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原件收复印件);
8、《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土地使用证》或《土地预登记证》(审原件收复印件);
9、《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含消防、防雷)(原件)
10、《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原件);《贵州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注册登记表》或《贵州省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审查意见书》;
11、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原件)和《建筑施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12、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原件)和《工程监理合同》(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13、《安全生产许可证》(审副本原件收复印件);
14、设计合同及设计施工图;
15、勘察合同及勘察报告;
16、项目经理证(原件);
17、项目法人(甲方)无拖欠工程款证明(原件);
18、施工单位(乙方)无拖欠民工工资证明(原件);
19、施工企业已缴纳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的证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出具)(原件);
20、施工组织设计含节能专项方案(原件);
21、已交纳的有关规费(劳保费、安全措施费、工资保障金、工人意外伤害保险、墙改基金)的凭证(审原件收复印件)。
22、人防部门审批手续(人防办办理)。
23、整张治乱专项方案;
24、施工企业的计划生育协议。
上述资料须按标准的A4纸复印。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所需资料必须数据齐全,填表规范、盖章或印鉴齐全,字迹清晰,依顺序整理装订成册。
三、办理时限:
收到上述文件和资料后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在15 个工作日内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咨询电话:0854—2636139
地址:瓮安县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
劳保统筹费=总造价×3.8%×25%
墙改基金按10元/㎡进行收取,工行账号:2405045109026464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