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扶持和培育微型企业加快发展的通知

时间:2017年05月10日 信息来源:瓮安县投资促进局 作者:瓮安县投资促进局点击: 字体: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创新服务方法、优化扶持体系、提升保障水平,持续深化“3个15万元”扶持政策效应,形成扶持和培育微型企业加快发展的良好环境,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全力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创新服务方法

  

  (一)优化指标配置。按照2017年度扶持微型企业发展指导性计划与“成熟一户、扶持一户、应扶尽扶”相结合的原则,分解下达扶持微型企业发展指导性指标,并结合各地扶持进度、兑现效率、工作绩效等实行动态管理,确保2017年“3个15万元”扶持微型企业2万户、新增带动就业8万人以上。

  

  (二)提升补助效率。按照“便捷、高效、精准”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完善微型企业财政补助配套资金预算、预拨和调度机制,加强对资金到位、兑现情况的实时动态监管和绩效考核,继续做好补助资金分配和清算工作,确保微型企业及时足额获得财政补助配套资金。

  

  (三)加快税收返还。县级微企办每年1月底前将微型企业名册提供给县级税务部门,县级税务部门收到名册后15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向县级微企办提交分户入库税款情况,县级微企办于当年2月底前会同县级财政、税务部门进行会审确认后,由县级财政部门在当年第一季度内按国库管理支付规定兑现到位。

  

  (四)推动信息共享。建立省、市、县三级微型企业网络申报管理系统,全面推行申请程序、审批流程、结果公示、参与人员和政策兑现等的全过程电子化,实现处处留痕、全程监督。依托贵州“工商云”系统平台加快微型企业信用信息的归集整合和联动共享,完善小微企业名录,为微型企业发展营造高效透明的服务环境。

  

  二、进一步优化扶持体系

  

  (一)实现战略融合。推动“3个15万元”扶持政策主动融入全省大扶贫、大数据两大战略行动,与省国有企业帮扶重点贫困县脱贫攻坚行动相结合,用好“5个100工程”、“1+7”国家级开放创新平台等优势载体资源,聚焦特色轻工业“五张名片”、五大新兴产业等优势行业领域,优先扶持省、市、县三级重点行业微型企业。

  

  (二)加强项目衔接。推动“3个15万元”扶持政策与经济和信息化、科技、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文化、旅游发展、民族宗教、共青团、妇联等行业部门政策及具体项目的衔接配套,整合中小企业发展专项、锦绣计划、民贸民品等项目资源,形成扶持和培育微型企业做好做优的整体合力,打造“由微到小”扶持政策综合支撑体系。

  

  (三)扩大承贷体量。在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的基础上增加贵州银行、贵阳银行作为扶持微型企业的信贷银行,三家金融机构要进一步用好“黔微贷”等金融产品,2017年全省针对微型企业的贷款总额增加到40亿元,其中,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负责承贷30亿元、贵州银行和贵阳银行各承贷5亿元。省财政厅继续安排7亿元作为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年度专项资金,其中1亿元用于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黔微贷”贷款风险补偿,贵州银行和贵阳银行以实际贷款额为依据,参照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黔微贷”贷款风险补偿标准执行。

  

  (四)完善帮扶机制。由县级微企办根据微型企业行业类别,将潜力大、前景好的微型企业定向推荐给相应的行业主管部门,由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双培育”、“双服务”行动将其纳入“一企一策”和定制化联系帮扶体系,加快培育一批规模以上企业和科技小巨人(成长)企业。

  

  (五)整合培育资源。加大扶持微型企业成长示范基地培育发展力度,每个市(州)培育1至2个微型企业成长示范基地,依托乡镇、街道(社区)设立微型企业创业指导站,就近就便提供技术支持、政策咨询、投诉处理等一站式服务,打造微型企业抱团成长、集聚发展新型示范区。

  

  (六)突出品牌建设。继续推动微型企业信用和商标品牌“双建设”活动。帮助指导微型企业报送并公示企业年度报告;扶持树立一批微型企业守合同重信用典型;加强微型企业申报、管理和保护注册商标的行政指导,引导微型企业申报并争创更多的贵州省著名商标和贵州省名牌产品。

  

  (七)实施共建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结合各类产业园区、小微企业创业孵化基地、科技园以及高校、科研院所等有利条件,通过挂牌建、校企共建、银企共建、产融结合、第三方新建等多种方式,建设各类形式的微型企业特色村、创业基地和孵化园等。

  

  三、进一步提升保障水平

  

  (一)强化宣传引导。在微型企业扶持政策进校园、进社区、进园区、进企业、进乡镇、进集市“六进”的基础上,增加“进专题培训班”、“进职业技术院校”,形成多层次、立体化宣传培训格局,让更多的创业群体及时精准地掌握政策内涵,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创业创新意识,达到“通过政府出资、吸引社会资本、带动社会就业”目的。

  

  (二)强化数据运用。通过定向监测、抽样调查等手段,持续跟踪企业经营状况、融资情况和招工需求,科学分析微型企业创业区域、业态类型、产业体量、人员结构、年龄层次、城乡分布等信息数据,有针对性地细化措施、调整方向、增加供给,确保做到扶得准、扶得起、能生存、能发展。

  

  (三)强化考评监督。加快建立以数量为基础、质量为核心,可量化、操作性强的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综合考核奖惩评价体系,推动责任落实与奖惩评价相挂钩。适时随机对各地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暗访和“回头看”,充分听取微型企业和广大群众对政策落实、办事效率、服务规范的评价建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