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建设的实施方案

时间:2016年09月06日 信息来源:瓮安县投资促进局 作者:瓮安县投资促进局点击: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县投资环境建设层次和质量,着力打造“三优(服务优质、诚信优良、创新优秀)机关”,实现“流程再造、作风铸优、诚信守诺、服务发展”的基本要求,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加强投资环境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进一步加强投资环境建设,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也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随着我县各项事业的不断深入,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的压力越来越大,任务越来越重,形势越来越紧。当务之急是要下大决心,花大气力,千方百计抓好投资环境建设,让一切创造财富的要素聚集到发展上来,不断促进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县委、县政府对投资环境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决心以更强的力度进一步优化我县投资发展投资环境。全县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要站在全局的高度,令行禁止,讲政治,讲纪律,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克服松懈心理,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推进投资环境建设的进程。

  

  (二)进一步加强投资环境建设,是确保我县力推项目突破、实现全面小康的重要保证。县委、县政府要确保各项目标的实现,必须有一流的投资发展环境作保障。当前我县投资环境建设的现状与跨越发展的要求还不相匹配,一些深层次问题还没有得到完全有效的解决,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发展的进程。实践和经验告诉我们,投资环境就是生产力,抓投资环境建设就是抓经济、抓发展、抓民生。因此,我们要加大力度抓投资环境建设,不断优化和打造一流的政策环境、法制环境、服务环境和社会环境,提升我县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竞争力,从而赢得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的主动权。

  

  (三)进一步加强投资环境建设,是巩固已有成果、解决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近年来,通过行风评议、纠风治乱、明察暗访等,全县投资环境建设有了进一步加强。然而与我县跨越发展的要求、与广大投资者和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较大差距。还有一些执法不公、推诿扯皮,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不诚信等不正之风仍时有发生,这些问题严重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损害了我县投资发展投资环境,阻碍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因此,我们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严字当头,超常用力,强化责任,落实措施,努力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投资环境,把瓮安打造成亲商、护商、安商、富商的宝地。

  

  二、进一步明确投资环境建设的任务和责任

  

  成立县投资环境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投资促进局,负责组织协调开展投资环境建设各项工作。

  

  (一)打造开明开放的政策环境

  

  1、加大承诺公开的力度。大力推行服务承诺制,各单位要在之前公开服务承诺内容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承诺内容,强化公开承诺落实和督查力度,推动机关部门更好地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责任单位:县投资环境建设办公室、相关职能部门)

  

  2、推行重大事项领导帮办制。对投资金额在亿元以上或年产值5亿元以上的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按项目备案、核准属地级次,分别由县、部门领导全程联系,并组建相应的服务团队,把推进、服务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人,帮助协调解决建设和生产经营中的具体问题。(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法制办、县督促检查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发改局、县投资促进局)

  

  3、完善吸引人才、留住人才、鼓励人才创业的政策。改进和完善人才管理、引进、培训机制,努力营造各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创业环境。建立重点企业直通卡制度和高层次人才金卡制度,对持证企业和人员在办理行政事务、就医、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优惠和便利,对符合条件的诚信企业和重大项目实行挂牌保护制度。(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商务局、县卫计局、县教育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4、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深化银企对接,积极引进境内外大型金融机构落户我县,支持民间资本以各种合法形式和途径进入金融领域,扩大信贷规模。建立银行行长与重点企业定期联系制度,为推进企业发展壮大提供有效的资金保障。(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县法制办、各金融单位)

  

  5、全面清理涉企收费。对国家和省依法设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目录管理,向社会公开收费单位、依据、范围和标准。实行收费登记簿制度,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收费标准有上下限的,一律按下限收取,规定分多次收取的,不得一次性征收。相关部门要定期向社会公开收费情况,审计、财政、监察、物价等部门每年要对收费登记簿进行一次检查,对多收费等问题及时查处。(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县发改局(物价)、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监察局)

  

  (二)打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1.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对县级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再造和优化审批事项办理总流程和部门内部审批流程,制定《瓮安县行政审批目录》,对所有审批项目实行规范管理;制发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办法,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积极开展并联审批,切实解决审批程序复杂、互为前置条件、重复审批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法制办、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编办、县监察局)

  

  2.积极推动行政审批服务“二集中两到位”。推进一个行政机关的审批事项向一个处室集中、行政审批处室向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集中,保障进驻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到位、审批权限到位。统一县、乡镇和村(社区)行政服务机构名称,县为行政服务中心,乡镇为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为便民服务室。(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府办、县编办、县监察局、各相关职能部门)

  

  3.深化招投标体制改革。推行一委(招投标管委会)一办(管委会办公室)一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模式,实行公共资源统一监督与集中管理。全面落实统一进场交易、统一信息发布、统一报名登记、统一评委抽取、统一收费标准、统一接受监督的“六统一”要求,开展计算机远程评标和电子化招投标工作,不断提高招投标市场建设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编办、相关职能部门)

  

  4.开展服务承诺进企业活动。涉企单位根据涉企工作的紧密度,将涉企服务承诺、优惠政策、帮扶措施等印发到企业,并通过走访、座谈等活动,征询企业对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管理工作中,个别工作人员身上出现的态度傲慢、说话生硬、推诿刁难、吃拿卡要等现象,要严查重处,努力打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工信局、县纠风办、县投资环境建设办公室)

  

  (三)打造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

  

  1.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市场监管,倡导合法经营,集中力量查处欺行霸市、垄断市场、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开展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整治活动,维护市场秩序。(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发改局(物价)、县新闻中心)

  

  2.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整合工信、市场监管、税务、物价、银行、司法等部门信用信息,建立健全公共信用数据库,推行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制度,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相关职能部门)

  

  3.加快培育和规范中介市场。加快培育中介市场,解决当前中介服务经营乱、实力弱、信誉差等问题,促进中介服务机构不断发展壮大。加强行业监管,建立中介服务机构市场准入和自律机制,坚决消除中介机构垄断性服务,严肃查处中介服务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行业自律和规范化运作。(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财政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四)打造安全公正的法治环境

  

  1.规范行政执法主体。依法确定执法主体,明确执法职责和权限,切实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交叉执法、重复执法及行政处罚决定与罚款收缴不分衍生出来的问题;继续推行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改革。(责任单位:县法制办、相关执法部门)

  

  2.规范涉企执法行为。全面推行以 “说透法理、说明事理、说通情理”为主要内容的“说理式”执法模式。严格按照“三步式”(即先教育规范、再限期整改、最后依法处罚)执法要求实施行政处罚。全面贯彻落实规范行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相关规定,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对适应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政相对人,一律按下限执行。实行行政处罚事先报告制和事后报备制,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质量评估体系。(责任单位:县法制办、相关执法部门)

  

  3.规范涉企检查行为。建立“企业生产宁静日”制度,对县级(含县级)以下的常规检查实行总量控制,鼓励多部门实行联合检查,检查结果共享。实行涉企检查事先核准制,检查实施前应取得县投资环境建设办公室核准,检查结果须向县投资环境建设办公室备案;实施重大处罚的,处罚前应征求县政府法制部门意见。(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法制办、县投资环境建设办公室、相关执法部门)

  

  4.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职能。依法及时处理企业和投资者的行政复议、行政执法投诉,纠正违法行政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县行政投诉中心、相关执法部门)

  

  5.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强买强卖、强揽强包等扰乱企业生产经营秩序、侵犯企业合法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查处行霸、市霸等违法分子和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对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对因工作不负责、履职不力造成投资者和企业重大损失的,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对涉案金额大、影响恶劣的案件要挂牌督办,限时结案。(责任单位:县综治办、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法院、县检察院)

  

  (五)打造风清气正的廉政环境

  

  1.加强纠正不正之风工作。切实解决“三乱”(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等不正之风,整改突出问题,对企业和群众反映较多的热点、焦点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和研究,梳理出倾向性和典型性问题,有针对性开展专项治理。县投资环境建设办公室将会同相关单位,以规范收费为主题,在全县集中开展“三乱”集中整治活动。(责任单位:县纠风办、县投资环境建设办公室、县发改局(物价)、县审计局)

  

  2.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加强电子政务建设,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要以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现场办公为依托,实现与中心办件系统的有机融合,统一使用再造后的审批流程。除涉及国家安全和机密外,凡具备网上审批条件的事项,都应做到网上办理。逐步实现审批事项“一表受理、一网运作、一次发证”。进一步拓宽电子监察系统覆盖范围,健全电子监察绩效考评机制,优化监察流程并向社会公开,推行电子监察月报制度。(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监察局、县法制办、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投资环境建设办公室)

  

  3.强化投诉查处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投诉网络,充分发挥投资环境投诉热线0854-2918606、2918129等平台的作用,切实做到“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快速反应”。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和“中梗阻”问题作为查处重点,发现问题要严查重处,综合运用组织、行政、经济和法律等手段加大惩处力度,对查实的问题,坚决在媒体上予以曝光。始终保持对损害投资环境行为的全方位高压态势。(责任单位:县投资环境建设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投资促进局、各相关单位)

  

  4.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以“六个最”即办事理念最先进,办事态度最热情,办事程序最简化,办事时间最快捷,办事成本最低廉,工作成效最显著为基本要求,开展领导干部“三解三促”(领导干部下基层了解民情民意、破解发展难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干群关系融洽、促进基层发展稳定、促进机关作风转变)活动,着力治理“庸、懒、散”,提升队伍执行力。(责任单位:县机关工委、相关职能部门)

  

  (六)打造诚信和谐的社会环境

  

  1.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拓展宣传手段,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介宣传我县投资发展投资环境的基础上,以汽车站、人民广场等公众聚集区域以及城区出入口等为重点,以大型广告宣传牌、公交车(出租车)等为载体,广泛宣传投资环境建设目的、意义,公开投资环境建设投诉电话,营造更加浓厚的投资环境建设氛围。(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广局、县新闻中心、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局)

  

  2.提升城市形象。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主导作用,把诚信瓮安建设作为投资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诚信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大力普及“讲诚信、守信用”的道德理念,着力打造政务诚信、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切实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在全社会积极倡导“爱国守法、文明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提升公民素质,增强城市内涵和底蕴,塑造开明开放、包容进取的瓮安形象。(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文广局、县新闻中心)

  

  三、狠抓投资环境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努力形成上下贯通、左右协调、齐心协力抓投资环境的工作运行机制。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亲自主持谋划、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查落实;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其他班子成员要实行“一岗双责”,把投资环境建设工作与经济工作、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要逐级明确行政管理人员、执法人员和行政事业服务人员的岗位责任,把规范行政、文明执法、高效服务的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每一个公务人员,确保优化投资发展投资环境工作抓实、抓出大的成效。

  

  (二)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有效整合投资环境工作力量,县投资环境建设办公室、县督促检查局、县纠风办、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等部门要密切协作,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合力推进投资环境建设。各相关部门要围绕投资环境工作主题,积极配合,抓好落实。经济管理部门和经济综合部门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提升效率,努力为经济发展搞好服务。经济监督部门要寓监督于服务之中,慎用“否决权”。执法执纪部门要处理好执法与服务、打击与保护的关系,严厉打击各种扰乱、阻碍和破坏经济发展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三)严格督促检查,严肃责任追究。建立投资环境投诉中心、投资环境投诉热线和电子监察系统信息共享平台,加大对行政执法、审批、服务行为的监督力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把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加强投资环境建设的决策,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实施动态督查。不断加大对损害投资发展投资环境行为查处问责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严肃追究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县督促检查局要改进考评方法,强化考评成果与干部任用的联系,增强考评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导向性。

  

  (四)注重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新闻单位要制定宣传报道计划,开辟专版、专栏、专题,努力营造投资环境建设的浓厚社会舆论氛围。要树立一批优化投资环境的正面典型,进行大张旗鼓地宣传,对各部门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要有重点地选择一批严重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件在媒体公开曝光。各部门要搞好干部群众的思想发动工作,增强全社会抓投资环境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营造一个人人关心经济发展环境,人人致力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的社会氛围,使投资环境建设真正成为全县上下的共识和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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